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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买卖合同

2024-04-2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买受人(甲方): 签订地点:

  卖出人(乙方): 签订时间:

  为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订单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订单标的(品种、等级、质量)

  第二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第三条 产品包装

  第四条 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种

  等级

  质量要求

  1、出卖人在 年 月以前(或 月 旬内),向买受人交售 公斤。

  2、所售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 元/公斤,市场行情上涨超过 %时,由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1、实行送货到 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

  2、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他税费。

  1、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25%)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故拒收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 (5—25%)的违约金。

  3、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收购农产品,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 (5—30%)支付的违约金。

  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 (5—25%)违约金。

  5、出卖人在交售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 (5—25%)违约金。

  6、出卖人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重新包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农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1、执行议定价格时,遇国家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其调价幅度高于或者低于议定价格的15%,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2、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收到另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十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拒绝。

  3、合同期满,买、卖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供应的预测,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乡 村 组

  联系电话:

  备案机关: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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