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家庭幸福、快乐学习的保证。为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联络,明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承诺书:
一、家长要注重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告知幼儿园固定的联系电话,积极主动与幼儿园、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育,维护校园安全,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1、严禁携带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等危险物品入园。
2、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攀爬走廊栏杆、窗户,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
3、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滑楼梯,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有意在楼梯及过道制造堵塞和拥挤。
4、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不得随便触摸;有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告老师、幼儿园派人修理。
5、幼儿户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不擅自行动,不在大型玩具、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接送签字制度、请销假制度,按时入园,离园期间不滞留校园内玩耍,按时回家。家长负责幼儿入班前、离班后的安全责任。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强行抢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时走人行道,主动避让过往行驶车辆。
2、接送幼儿不乘坐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照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家长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或车辆超员时,要拒绝乘坐,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运政部门举报。
3、注意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乱吃零食,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物,不购买及食用“三无”食品及霉坏变质食品,防止病从口入,配合幼儿园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4、对幼儿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加强监管,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上述事项,家长郑重承诺,幼儿园强化教育和监督。本承诺幼儿在园期间有效。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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