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度重视。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及《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教师培训以5年为周期,总学时不低于360学时,其中区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的规定要求,确保每位教师年均接受不少于36学时的区级以上培训。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到教师专业成长在学校建设发展、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中的根本作用;要建立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档案,立足针对性和全员性的原则,统筹安排好本校教师的各类区级以上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好校本培训。
2.保障经费。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并按照不低于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专业学校核定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专业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的规定,区教育局积极争取区政府的支持,确保教师培训经费的持续增长,为教师培训提供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各学校要把教师培训计划细化为年度、月度工作安排,做到人员、经费、时间“三保证”。
3.加强管理。要认真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苏教[20xx]1号)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师资(人事)部门负责本区域教师培训的计划制定、管理与考核、学时登记与上报等工作”的规定,按照“培训计划统筹、培训项目公开、培训学时网上登记”的要求,区级教师培训项目由区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安排,委托相关科室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的规定内容组织实施。已经列入区教育局20xx年度培训计划的61个项目,在培训活动举办前,都要按项目实施网上立项、网上报名,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网上继续教育课时认定。校本培训活动,采取年度集中立项、补录报名、学时登记的办法进行。
20xx年所有各级各类教干教师培训项目均要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进行培训项目立项、组织学员报名和培训学时认定,所有校本培训和其它形式的学时折算,均实行网络登记。师资科负责区级青蓝课程、“311”名师送教和市级及以上各类培训项目的网络报名和学时登记认定,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其它区级培训项目及校本培训的网络报名和学时登记认定。今后,每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以及教师资格五年周期验证、教师年度评优、晋级的继续教育总课时核算,均以网络登记学时为准。
4.明确职责。区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规划并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师资科具体负责项目安排和考核管理,各相关科室归口举办具体培训项目,区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承办区级培训项目,避免多头培训、交叉培训、重复培训。区教师发展中心重点做好教干专题培训、完小校长、主任任职培训、小学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等;教研室负责学科教材、教学法指导等专业技能类培训;教科室负责教科研骨干和教师研究能力培训;电教站负责教育信息技术能力类培训;体艺卫科负责体育、艺术、卫生类教师培训;中教科、初教科、学前科、职社科、计财科等科室根据各自特点负责相关的师资培训。
5.强化考核。要进一步加大对各个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目标考核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每年初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年度结束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时上报教育局师资科备案。区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区级培训的过程指导,并负责对列入计划的61个培训项目进行过程监控和绩效考核。对在培训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和单位(项目)负责人,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高层次研修;对未完成培训任务或者在培训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经学员满意度测评或者培训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将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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