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全国无障碍建设现场交流会的召开,及时总结、交流、学习各地在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研讨并部署下一阶段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必将有力地促进全国的无障碍建设事业,全面提升我国无障碍建设水平。刚才仇部长做了一个很重要的讲话。长期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相关部委、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为推进无障碍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向为无障碍建设付出辛勤努力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无障碍环境,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全社会成员出行、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些年来,这一理念已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所普遍接受。
20x年以来,各地特别是100个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按照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x”发展纲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委制定的《无障碍建设“x”实施方案》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标?20x?261号)的要求,依据四部委制定的《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地纷纷成立无障碍领导小组、出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规划、投入经费、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全面、系统地开展无障碍建设。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目前已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特别是不久前,举世瞩目的北京20x年奥运会、残奥会圆满落下帷幕。北京市奥运场馆、奥运村、机场、地铁等公共交通、长城、故宫等文物古迹、宾馆、饭店等公共建筑高质量、高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和服务,给全世界留下了深刻印象。既为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实现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今后一个时期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无障碍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次会上,我们将交流分享北京等城市推进无障碍建设的经验,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启发。
同时也应该看到,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无障碍建设具备了一定基础,但与广大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还存在很大差距。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无障碍建设发展还不平衡;大多数城市的无障碍设施还未形成系统;旧有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公共交通无障碍改造任务相当繁重;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还比较薄弱;无障碍设施管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障碍建设工作。20x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7号),对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0x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将“无障碍环境”作为独立的一章进行了详细规定。20x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标志着我国将正式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而无障碍是公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政策、法律的实施,为我国无障碍建设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好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把我国的无障碍建设提升到更高的水平,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履行《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权利公约》规定义务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广大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迫切愿望。
同志们,20x年即将过去,距“x”结束还有两年。20x年是执行《无障碍建设“x”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最为关键的一年,成效如何将直接关系“x”任务目标能否如期实现。20x年,中国残联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开展中期抽查工作,加强对地方创建工作的指导,还将启动《无障碍建设条例》的制定工作,为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提供保障。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力度,对照工作标准,切实分解落实任务。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残疾人代表、服务组织的作用,切实从建设和谐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高度,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无障碍宣传,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相关工作。
同志们,让我们以党的x大和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做好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为全面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x”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在“x”末初步形成我国城市无障碍化基本格局的目标,为给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营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无障碍社会生活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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