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餐厅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会馆为其赠送礼品。
2、业务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会馆的利益出发,为会馆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会馆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20元。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3、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会馆参观。
6、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7、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8、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二)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50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的。
2、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4、下班后无故在会馆逗留。
5、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6、在更衣柜内存放会馆物品、食物或饮料。
7、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8、拒绝会馆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9、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10、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11、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以下条款的给予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偷盗同事或公有财物。
2、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会馆或他人财物。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料,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假公济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两次。
11、触怨刑律,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后果的。
以上奖惩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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