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乡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根据市级文明村评选标准和县有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花山村确定为市级文明创建村,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做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乡文明村创建工作上水平。
二、创建原则
1、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相结合的原则。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将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村容村貌改善作为创建重要手段和载体,形成经济持续发展和环境优美的`良性发展格局。
2、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出原则。文明村创建活动要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建设,要以基础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公路沿线为重点,率先建成一批产业效应明显的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和人居环境优美的小康农宅建设聚居区。
3、坚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自然条件、区位特点、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建设风格不同、特色各异的文明村。
4、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村民主动”原则。发动群众,提高村民创建积极性,增强主动创建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联动促创机制,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合力。
三、目标任务
在不断拓展创建内容、探索创建方式、积累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努力,基本达到市级文明村创建标准,使花山村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跻身全乡发展前列,为全乡精神文明创建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创建任务,基本达到市级文明村考核验收指标。
2、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农民人均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3、达到“六有”条件:即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班子,有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布局,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有文明淳朴的村风,有和谐、民主、安定的社会秩序。
4、实施“三改”(改水、改厨、改厕)和“四通”(通路、通水、通电、通气)工程,达到硬化、净化、气化、整齐化效果。清除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禽畜乱跑“五乱”现象。
5、配套建设村级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等场所和设施。
(二)指标体系
1、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五乱”现象,达到“六化”效果,生态环境良好。
2、饮用水源:村民饮用水卫生、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70%以上,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饮用水源净化。
3、道路建设:村庄主干道路全部实现硬化,人口聚居区有照明路灯。
4、住宅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村民住房整齐美观实用,无乱搭乱占乱建现象,庭院整洁,院落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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