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平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概况:基础平场,土石方爆破、挖运、市政管网,总造价按签订的施工合同实际方量计算,土石方单价按施工方税后价按土石方实际比例(土方:砂岩:页岩)分段据实结算,计费标准如下:
1、元/m3(土石方比例为1:5:4);
2、元/m3(土石方比例为1:6:3);
3、元/m3(土石方比例为1:7:2)。
油料、炸药由甲方供,按照挂牌价加上管理费后的计算(预计单价:油料元/吨,炸药元/吨,雷管元/个,具体数额以合同为准)。保证金按签订合同量金额按照合同为准比例打入指定账户。月进度80%比例结算,工程结算款直接入专用直通账户,不经过其他账户中转。保证金在施工进场后3个月内按比例不计息退还给专用直通账户。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后,甲方自愿支付乙方本工程费用(包括:拓展信息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劳务费、招待费等支出),按照该工程签订的方量每立方米元现金支付给乙方,总费用共计元(大写:)。
二、支付方式和时间:
1、乙方促成甲方与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后,成功打入保证金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万元整;
2、甲方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费用万元整;
3、剩余的费用按照月进度结算比例支付乙方,支付时间为月进度结算当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总费用支付完毕后或甲方未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如甲方不按以上条款支付此款时,乙方可持本合同向本项目公司扣取此款。
四、如甲方私自转让此工程项目,甲方应同样支付此款给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五、乙方后续工作补充约定:促使甲方与中标方达成该项目的合同完善,如果甲方与中标方发生常用合同,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损失,乙方只负责协调甲方与中标方之间的矛盾,直至调节完善。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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