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征用或租用方):
住 所 地:
法人代表:
乙方(支配权人、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
住 所 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第三方(集体组织或相应机构):
住 所 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平等协商,就土地 用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土地性质为 所有。1、集体;2、国家
二、土地位于 省 县(或市) 镇或乡 村(或屯)。
三、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
四、土地位置(界限)为:东起 ;西至 ;南起 ;北至 范围内。
五、甲方使用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补偿方式为第 类。
1、补偿费为 元。该土地补偿方式为第 种方式。
第一种、一次性补偿:含甲方使用费、青苗补偿费、复耕费、回填费、恢复原状、乙方及家庭成员安置费等费用,即甲方该补偿费用就该征用土地不再负责任何费用及责任直至使用完毕;
第二种、两次补偿:即该补偿费为甲方使用费,使用完后甲方负责将该土地恢复原状(甲方开始使用时状态);
第三种、其他方式:即该补偿费用含 。甲方使用完后 。
2、非货币补偿,即甲方不采用货币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而是以 作为对乙方的补偿。该补偿方式的其他约定为 。
七、补偿费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内付 %,余款待 后支付。其他方式
八、补偿费依据标准为 。
第一种、依据 省 条例;
第二种、未指明具体法律、法规,平等协商结果。
九、乙方须保证对该土地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即具有支配权,需保证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受第三方(因使用权、支配权问题)干扰,若因此影响甲方使用,除赔偿甲方损失外,需将补偿费折合成日费,按影响期限相应扣除未付费用,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如补偿费已付全额,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影响期间相应返还;如补偿费用未付,则直接扣除相应费用。如影响在 日内无法消除,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赔偿损失。
十、甲方如未能按时给付补偿款,需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给付利息。或其他方式: 。
十一、甲方使用完该地后,应通知乙方接手该土地,在合同约定的 日内清理完属于甲方自有的设备物资及固定资产。如未通知乙方,在使用期限内使用完毕的,土地使用权自动归乙方,在使用期限届满后未使用完毕的,使用权不归回乙方,双方可就延期使用补偿问题另行协商。具体是: 。如甲方提起使用完该土地,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不视为甲方违约,租金扣减方式按第九条规定执行,即折合成日费后相应扣减或追回。
十二、乙方就本合同对甲方所有物资、设备及厂房不享有留置权。
十三、其他事宜 。
十四、第三方意见: 。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第三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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