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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