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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权治本心得体会

2023-01-3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以来,省委站在坚决贯彻中央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及时作出了"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重大部署,提出了"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理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六权治本"方针。刚刚闭幕的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再次强调,要实施"六权治本",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实施"六权治本",从源头上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围绕"六权治本"建设,结合自己的学习,现谈一点认识和体会。

  一。实施"六权治本"是净化山西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

  当前,我省正处在一个重要历史关头,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问题,极大地损害了山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威信和执政的群众基础,阻碍了全省改革发展进程。针对山西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尖锐性、特殊性,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决查处,及时对省委班子进行重大调整,并对我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生态和改革发展稳定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表明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鲜明态度。新的省委领导班子,痛定思痛,充分认识到,山西之所以出现严重腐败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扭曲,精神之"钙"不足,理想信念不牢,法治思维、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重淡薄。为此,省委提出了"正视问题不回避、惩治腐败不手软、反对‘四风’不反弹,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努力开创山西弊革风清,富民强省的新局面".应该说,经过两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省同全国一样,"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已经初步形成,"不敢腐"已经在各级党员干部头脑中形成共识。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结束,对下一步作风建设如何走向社会上有种种议论和思想情绪。对此,中央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态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讲话指出: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很多人担心活动一结束就曲终人散,"四风"问题又"涛声依旧"了。还有一些人盼着紧绷的弦松一松,好让自己舒服舒服。一些人等着看中央还要出什么招,看左邻右舍有什么动静。对此,我们的态度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山西省委贯彻以及中央其他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省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正是顺应中央要求,回应群众对作风建设的期待,针对山西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作出的必然选择,是巩固、引深、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由之路。而坚持"六权治本",是从制度上保证"不能腐"的根本路径,是实现弊革风清,净化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也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廉政工程".

  二。准确把握"六权治本"的要义,才能有效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

  (一)、依法确定权力。就是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权力加以规范和确认,依法审核权力,依法界定权限,依法规范流程,确保权力来源合法。

  什么是权力?学术界普遍认为,权力是一种管理关系,是源于特定主体的职权的强制力。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3条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应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始终不应当忘记权力的人民性。权力为人民所给,当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

  依法确定权力,目的就是要使权力机关自身的设立(包括职能的确定、组织设立、权力来源)、权力的运行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程序,一切行使权力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监督,违法用权应承担法定责任。

  (二)、科学配置权力。就是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分解与平衡、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架构,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科学的权力配置,应当具备以下两个特点:其一,要体现权力授予和权力制约的有机统一,权力被授予以后,还必经有科学的权力监督机制,使之不能滥用权力。其二,要体现民主性与有效性的有机统一。在权力的构建上,必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落实,并具体体现在一系列的制度上。同时,权力的配置也要充分体现有效性的要求。

  为防止权力异化预防腐败的产生,就必须对权力进行科学配置,使权责清晰,权力行使公开、公正、透明。本次省委提出科学配置权力,主要针对的是党政机关内部、同级党政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

  (三)、制度约束权力。就是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束权"要求,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突出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重点加强部门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岗位制度建设,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问题。

  (四)、阳光使用权力。就是最大限度地推进权力运行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方式,规范公开程序,加快建设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抓好政务服务平台,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们党和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本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核心是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基本方法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把权力运行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经认真落实党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既防止因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运行失控、失范,引发社会不公,又切实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到阳光决策、阳光行政、阳光监督,提高权力运行质量,推动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都处于阳光之下。

  (五)、合力监督权力。就是健全和落实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使各项监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目前,权力监督机制现状和存在的不足:一是监督体系之间职能交叉重复,形不成监督合力。二是监督主体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应有的权威性。三是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四是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全过程监督。五是群众监督的威力和效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六)、严惩滥用权力。就是"严"字当头,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严厉查处各种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惩处到位,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决不能让制度和党纪国法成为"稻草人"、"橡皮筋".

  腐败的实质是对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实质也应是反对公共权力的滥用。权力的滥用不但是法律所禁止的,而且权力的行使者对于权力滥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要承担责任,受到法律的追究,否则就是新一轮的权力滥用。因此,只有对滥用权力进行严惩,加大其滥用权力的成本代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权力的滥用。

  在中纪委xx届四次全会上,指出,"党中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由此,可以看出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

  总之,"六权治本"的六个方面,既相互联系又各有工作侧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必须共同推进,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科学不完整的,必须"六个轮子一起转"、"六驾马车一起拉",才能憾动腐败的根基,把权力从腐败的泥潭中拔出来,实现国家权力的廉洁性。要贯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方针,过去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有一句话老话:"只打不防,越打越忙;只防不打,越防越垮",同样适用于今天的反腐败斗争。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会议精神,不断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认清当前的形势,既要看到困难,更要看到和把握好面临的机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抓党建,使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开新局、再上台阶,不断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县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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