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巩固提升之年,文明养犬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为巩固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扎实走好创建文明西山之路,给市民提供一个优美、和谐、宜居的良好生活环境,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自觉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文明西山:
——恪守公德,规范养犬。自觉遵守《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不在法律法规禁养的地方养犬,不饲养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饲养的犬类;养犬要拴养或者圈养,不得散养;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加强约束,维护环境。携犬出户,不能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保持环境卫生。
——睦邻友好,体谅他人。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尤其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遛狗要栓狗绳,并形成习惯,犬只外出,要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群体。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带犬只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文明劝阻,志愿引导。呼吁广大市民加入文明养犬行列,并能主动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养犬知识,讲解注意事项,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市民朋友们,“自觉文明养犬,共建文明西山”是大家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主人,为爱犬赢得更多的尊重和友谊,为爱犬开创一片日益宽松的空间。希望所有养犬的市民朋友,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为了我们有一个美丽和谐的家园,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西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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