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按照甲方要求准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二、 甲方所需求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见合同附件。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次采购前以订单形式下达给乙方。订单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 送货日期:订单下达后10日内。
四、 送货质量
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确保其质量,如发现一批货中掺有假货、非甲方确认的残次品等质量问题,即扣除涉及金额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五、 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结算货款,乙方当次结算的货款必须送交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不予以支付货款。乙方以最近一次的货款作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 运费:乙方负责全程运费。
七、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货的,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因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全额赔偿。
八、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须事先与乙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且没有获得乙方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九、 供货原则
乙方与甲方任何部门、人员有私自商业贿赂行为,一经核实,立即扣除供应商全部剩余帐期内全部货款,同时解除合同。
十、 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乙方从甲方得到的采购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十一、 合同解除
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2、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3、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十二、 合同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 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时间:
乙 方: 法定代表: 联系方式:
采购订单
订单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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