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正常开展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按月结算租车费用。
二、租车费用:每月元整。此费用适用于乙方车辆磨损。
三、租车期间乙方车辆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年检及维修费等费用由乙方按月向甲方报销。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同时,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人身安全、患病治疗由乙方自负,并承担所有费用。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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