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 款 担 保 书
担保书编号:20xx0811
对应订单编号:
为确保债务人对债权人X有限公司债务的偿还,担保人愿意以个人全部资产[“个人全部资产”
的涵义见本担保书第四条第(一)款]为债务人 X有限公司 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如下:
第一条年月(债务人)从 (产品) 台,共计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此项目已经支付 0 定金,尾款为 元,现特写担保先,客户承诺尾款于 月 日前支付(注:购进日期以首张提单日期为准)
9第二条 债务人承诺在日之前付清全部债务。逾期未还款的,除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还有权采取一切措施收回欠款。
第三条 债务人在第二条的承诺日期届满后未能还清全部债务,债务人将按以下方法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逾期按债务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给付违约金;
(二)逾期超3个月的,债务人除按按规定给付违约金外, 债权人有权取消或减缩债务人的代理区域或
者直接取消其代理权。
(三)债务人还款担保逾期未还,债权人将立即停止向债务人发货和担保;
(四)对于上述所有违约金和欠款本金,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货款中直接抵扣。
第四条:担保人愿意按照如下内容承担保证责任
㈠ 担保人完全了解本协议中被担保人(即债务人)承担的付款义务和双方的业务往来,真实、自愿的
为被担保人(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人愿意以本人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银行存款及利息、个人工资、对外债权、股权、股份红利、房产、土地、汽车、设备、商标、
专利权、著作权等作为债务人履行清偿的责任。
㈡ 担保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本担保书中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㈢ 担保性质为无限责任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㈣ 本担保的范围包括担保书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交通费、保险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㈤ 本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确定的被担保人履行还款期限到期之次日起至债务全部还清
为止;
㈥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于被担保人(即承诺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㈦ 因本担保书发生的任何争议,一律提交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 担保人:(签字)
法人代表: 指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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