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元,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该店面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五、若政府下令拆迁该店铺、政府赔偿与本店铺装修装饰有关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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