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甲方将 (___ 号型出租车(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租赁给乙方经营,乙方以其家庭财产为提供财产抵押担保)。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1)租赁费用:每月 元,乙方按月以现金方式月前交付甲方车辆租金。乙方第一次接车时间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押金计 元(大写 万)不计息合同终止时归还。
(2)在经营过程中:
1、严禁酒后驾车,后果自负。
2、乙方人身安全自负。行车不行车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负。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车的一切手续由乙方保管(附清单和补充条款)丢失乙方自负补办。
4、如果出现重大事故该车修不到原样乙方付 元给甲方,从押金中扣除。
5、车辆如丢失自燃乙方赔偿甲方 万元。
二、甲方除卖车外不得以任何原因终止合同,终止合同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论什么原因不得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如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10日内交清贰仟元违约金,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法院诉讼解决。该车政策油补归甲方所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用车的所用权属甲方。
2、当甲方认为租赁车辆安全及相关利益受到威胁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所有损失费用在押金中扣除)
(1)乙方利用所租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连续欠应付款超过3日。
(4)从事其他有损车辆合法权益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