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离不开文明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巩固提升修文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我县将大力倡行文明交通,彰显修文文明风采。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开文明车。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时刻保持车体干净整洁,杜绝车牌、车身脏污车辆进入城区主次干道。行驶时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停放时不乱停乱放、不阻挡交通要道。时刻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2.行文明路。行走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
3.做文明人。爱护交通安全设施,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市民朋友们,交通文明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携手共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让道路更舒畅、让修文更和谐!
修文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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