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防止发生校园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提升基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责任措施
(一)从严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学校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切实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完善校园消防安全制度,规范特殊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校园及周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大力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校报、班刊和课间安全提醒铃声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遇险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队、团)会和社会实践等教育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当地消防专家来校讲学,通过采取课堂教学与情景模拟训练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行为技能培训,着力增强师生和校园保安人员、食堂(宿舍)管理人员以及锅炉、电梯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学校学生规模、校舍布局、单体建筑特点和室外空旷场地等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分班、分年级演练与全校集体演练相结合、定时演练与随机演练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开展校园防火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着力增强学校、师生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扎实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整治。严格遵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前期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再次组织精干力量对校园内消防控制室、教学实验室、电化教学中心、图书馆、档案室、计算机房、师生公寓、食堂、超市、电动车充电点、建筑工地、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和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防火报警设备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落实“谁组织、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实行专人管理,落实销号和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整改不销号、不撤帐。同时,要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录入到“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
(四)切实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安保。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季开学等重要敏感时期,主动协调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校园灭火救援预案,针对性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升基层学校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同时,重点关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校园消防工作,从严落实应急值守、火灾防控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名制”巡防看守等管理制度,确保留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实施步骤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固化成果,研究建立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推动管理创新,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扎实推进基层学校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精准化、标准化、长效化。积极探索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推动“智慧消防”在校园的运用,实现校园火灾隐患动态感知、远程监测、实时报警。
(三)科学考核评价,严格督导问责。各地各校要做到督导问责全程跟进,要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所属学校(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且火灾隐患突出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校园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届时,市教育局将参照省、市相关做法,把各地各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评范围。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xx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需加盖公章)和电子两种形式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20xx年元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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