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每个矿井必须配备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掌握井下各类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特殊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一、特作人员培训、复训计划。
1、按规定培训、配齐特作人员。
2、对将进行复训特作人员提前一个月安排到复训单位进行复训。
二、特作人员培训、复训时间安排
1、2月1日组织全矿所有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包括瓦检员、安全员、绞车司机),培训内容:顶板管理、通风与瓦斯管理、提升运输。
培训人:
2、4月10日培训安全员。重点是:顶板管理、通风管理。
培训人:
3、5月1—2日培训瓦检员、爆破员、绞车司机、电工,培训内容:井下管理的各项内容:提升、电气、防治水、火药的管理等。
培训人:
4、6月10日培训爆破员。培训内容:火药爆破的管理、顶板与支护。
培训人:
5、7月10日培训电工、绞车司机,培训内容:电气设备管理、提升运输等。
培训人:
6、8月10日培训瓦斯检查员,培训内容: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管理。
培训人:
7、9月10日培训安全员,培训内容:顶板管理、防治水、提升运输及井下各项管理。
培训人:
8、10月7日培训安全员、瓦斯员、爆破员、绞车司机、电工,培训内容《煤矿安全规定》有关规定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
培训人:
9、11月10日培训安全员、瓦斯员,重点培训内容:瓦斯防治、通风管理、顶板管理、防治水等有关内容。
培训人:
10、12月10日培训安全员、瓦斯员、绞车司机、电工、爆破员重点集中一年中的学习情况,总结一年的中的成绩及缺点,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培训人:
三、日常安全培训。
凡成为我矿职工后,每月必须按时间进行不低于3次的复训,每次复训时间不低于8小时,内容为:
1、采、掘、机、运、通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2、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贯彻。
以上计划由工程师按时间按计划进行培训,每一职工都必须参与,无特殊情况不参与的人员必须按本矿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从新进行培训。
四、其他时间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办公会等机会再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五、所有职工必须按规定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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