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也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使大家能在更加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低碳的春节,在春节来临之际,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即日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孔明灯,不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倡导电子灯祭祀,树文明新风,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做文明市民,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灾安全隐患。
二、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春节期间除夕
17:00至次日00:30,初一至初二、元宵节每日17:00至24:00,禁燃区外可燃放少量烟花爆竹,市民朋友们应错峰错时燃放,避免烟气集中产生对老人、小孩及病人造成健康损害。如期间预报可能发生污染天气需全面禁放。党政机关办公重地、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全域全时段禁放。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不购买和燃放非法、非标、超标等禁止燃放产品。对违反禁燃规定的,广大市民朋友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非法销售烟花爆竹:12350;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10)。
三、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者。我们应倡导低碳环保过节,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孔明灯禁限放有关规定及危害性,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建设幸福凉都。
祝新春愉快、阖家欢乐!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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