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仍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 to Zero),副标题为“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旨在号召全社会积极投身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群策群力,各展所长,遏制艾滋病的流行。
二、活动时间:20xx年11月上旬—12月上旬
三、活动内容
(一)向党政领导同志汇报当地的艾滋病疫情、防治工作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动员各级领导同志,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线,走群众路线,开展调查研究,走访慰问防治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了解、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车载电视、户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在线访谈、专家讲座、广场宣传等形式,继续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措施,宣传艾滋病流行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损害,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不幸,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广泛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志愿者,在校园内外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宣传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控制知识,提高防治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自己,远离艾滋。动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强调反歧视、鼓励主动接受检测及安全套推广。
(四)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治艾滋病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为艾滋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加强隐私保护,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行为方式。
四、活动组织
此次活动由市重传办(市防艾办)主办,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主办,市疾控中心、利州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协办,市重传委(市防艾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机构参加。市重传办(市防艾办)、市卫生局成立活动组委会,市卫生局党组书记何大正、市重传办(市防艾办)主任、市卫生局局长吴桂华任主任,下设活动办公室,市卫生局副局长宋代春任主任,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万鹏、市疾控中心主任何志军、副主任刘玉萍。
五、具体活动安排
(一)媒体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市内各类媒体宣传优势,扩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面,提高大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进一步倡导全社会反歧视氛围。
1.实施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重传办(市防艾办)、市、区疾控中心、xx日报社、xx晚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市内相关综合网站。
2.开展形式。开设宣传板块、专题,播放、刊登艾滋病公益广告、防治知识,宣传报道市内相关活动及其他艾滋病相关节目。
3.活动时间:11月20至12月5日。
4.任务分解
市重传办(市防艾办、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宣传要点,安排、组织、协调、督办有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部署、督促市内新闻媒体、网站开展相关宣传任务。
市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公益广告播放、安排记者现场跟踪采访等。
xx日报:负责在期间确保累计不低于1个版面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确定专人跟踪相关活动的采访报道。“12.1”当天应刊登不少于三分之一版公益广告。
xx晚报:负责在“12.1”期间确保累计不低于1个版面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在11月30日开设专版,专栏内容应涉及疫情进展、防治政策、咨询检测、治疗干预、预防反歧视等相关知识,确定专人负责采访报道。“12.1”当天应刊登不少于半版公益广告。
广播电视台:负责“12.1”期间专家访谈节目制作、增加防艾公益广告宣传频次,确定专人跟踪相关活动的采访。“12.1”当天新闻前后应有公益广告,新闻节目中应有专门内容。
新闻网及其它市内综合网站:负责开设防艾宣传专题,首页有拉平广告,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
移动、电信、联通公司:12月1日当天向市内的手机客户发送防治宣传短信、网络用户登录网络弹出“防艾宣传”窗口。
市疾控中心(利州区疾控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提供宣传内容、知识问卷设置、参加专家访谈节目、收集期间宣传活动的资料收集和归档、总结。
(二)探视感染者及医务人员活动
邀请党政主要、分管领导、市重传委(市防艾委)部分成员单位探望慰问感染者及家属,营造倡导全社会关注关爱艾滋病人和反歧视的氛围。通过慰问艾滋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及社会组织志愿者,帮助解决实际中的困难,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1. 时间及地点。11月29日上午,先后前往蓝风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利州区疾控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美沙酮门诊点(市第四人民医院)。
2.参加部门及人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系秘书长,市级相关部门(市卫生、财政、人社、教育、民政局等)主要负责人,相关媒体。
3.活动安排。先后前往利州区疾控中心探望蓝风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志愿者;前往市第三人民医院(艾滋病定点医院)看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医务人员,慰问两个艾滋病感染家庭;前往市第四人民医院美沙酮门诊点(禁毒防艾)看望门诊医务人员。
(三)召开市重传委(防艾委)成员单位会议
通过在12.1到来前夕召开成员部门会议,通报当前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安排部署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
1.时间及地点。25日下午,市政府3楼会议室(以会议通知文件为准)。
2.参加单位。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联系秘书长,市重传委(防艾委)成员单位联络员。
3.会议内容。通报我市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流行现状,安排部署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及当前我市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12.1”活动。
(四)市重传委(防艾委)成员单位活动
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在12.1前后开展本系统、本行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安全套促进活动,进一步强化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1.宣传形式。通过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屏幕、滚动字幕、政务网站设置拉平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
2.宣传内容:国家对艾滋病毒携带者和病人的政策,艾滋病防治知识等。
3.参加单位:市重传委、市防艾委成员部门。
(五)城区艾滋病咨询检测宣传活动
通过在市城区设置咨询点向市民开展艾滋病、性病等现场咨询检测,发放安全套及宣传资料,宣传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自愿咨询检测的意义,推广安全套使用、促进高危重点人群主动检测,提高公众了解掌握艾滋病预防知识。
1.活动时间及地点。11月29日9:00—11:00,市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在本单位附近开设咨询点,各单位不少于5人。
2.参加单位。
市卫生局:安排部署、督促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宣传,收集汇总宣传活动资料、总结,联系媒体记者开展采访报道。
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艾滋病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管理、初筛实验室、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设置现场咨询点,开展发放艾滋病、性病宣传资料及安全套、提供现场咨询检测服务。
(六)督导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情况
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情况、开展艾滋病宣传活动进行现场督导,推广安全套使用,提高重点人群了解掌握艾滋病预防知识。
1.活动时间及地点。11月22日上午,市城区部门公共场所。
2.参加单位。
市重传办(市防艾办):负责召集监察、财政、卫生、商务、旅游、交通运输、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局参加督导。
市卫生局:安排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市疾控中心参加督导,联系媒体记者开展采访报道。
3.参加单位:市监察、财政、卫生、商务、旅游、交通运输、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局等市重传委、市防艾委成员部门。
(七)表彰防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
对我市近年来,特别是完成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在防治过程中涌现了一批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服务奉献的优秀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全市卫生系统长期坚持在防艾工作岗位上和对遏制与防治艾滋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主办单位。市重传办(防艾办)、市卫生局。
2.开展时间。12月10日前完成防艾先进单位及个人申报工作,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
3.表彰对象。从事艾滋病感染者随访管理、实验室检测、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美沙酮工作、防治宣传、安全套推广等医疗卫生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防治工作人员。
(八)探望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
通过探望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蓝风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听取工作相关汇报,鼓励他们克服相关困难,对关注自身健康、并服务圈内人的公益意识给予充分肯定。并共同探讨我市下一步MSM人群干预模式。
1.时间及地点。蓝风工作室。
2.参加单位:市重传办(防艾办)、市卫生局、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区疾控中心、蓝风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等。
3.内容。听取蓝风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工作汇报,共同探讨当前及今后防艾工作。
(九)开展艾滋病政策宣讲活动
通过在党校(行政学院)对初任、任职公务员,以及主体班等学员、市内大专院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讲,通报艾滋病疫情及面临形势。使受众掌握我市疫情流行态势,提高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认识,为艾滋病防治“”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1.地点。xx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内大专院校。
2.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3.宣讲内容。通报全球、全国、我市艾滋病疫情,个别艾滋病感染者典型案例、艾滋病法规政策宣传、当前我市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调查问卷了解我市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对下一步防治工作的设想。
六、工作要求
市重传委(市防艾委)成员单位、参与部门、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与部门职责相结合,认真组织配合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注重宣传形式多样,对活动开展期间影像、文字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媒体宣传。市卫生局要密切与相关部门、媒体的配合和相关宣传内容的支持,认真组织探视活动,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咨询点设置和院内公共地段健康教育宣传,营造倡导关注健康、关爱病人的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宣传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影像资料报送市重传办(市卫生局)。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更好地开展活动,市疾控中心印制了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市级成员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可前往市疾控中心领取,也可根据材料模版制作结合实际的宣传材料。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宣传活动、制作节目时应注意患者及亲属、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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