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给客户提供便利,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材料,并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市场行情,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冻品、干货及调味品。
2.乙方收取1%的佣金,每年12月31日结算。如有特殊情况可延迟。
3.甲方应一次性交付全部代购材料款,如实际数量与预估数量出现差额,双方按实际数量结算。
4.乙方保证尽到委托人职责,保证所有的代购材料无假冒产品。
5.代购材料运达现场后,甲方应予以签字验收。如届时甲方不能到达现场签收,则视为乙方将产品按甲方要求送达。
6.原则上乙方非财务人员不能直接接触现金,甲方应自行将材料款交到乙方公司财务,并索要乙方财务开具的收据以作凭证。如甲方需要发票,乙方可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方的发票。
7.乙方的行为属委托行为,代购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代购材料的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由产品质量发生商、销售商承担质量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上述单位的产品质量责任。
8.当单项产品的实际购买金额超过预计金额时甲方应立即补足,如不能立即补足,乙方可以挪用其它代购款项。
9.如甲方在乙方财务的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停止代购行为,待余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代购。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统一意见后形成补充协议,并与此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益。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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