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现有本公司临街门面房租与乙方,租金为600元每月,不含水电费。另收押金500元,租房期满押金退回。
2.乙方自身引起的社会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安装电表,每季度收费(收费标准以水电部门规定为准)。
4.甲乙租房协议为1年,中途不退租金,不得转租,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如一方违约,应付对方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
5.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乙方要通知甲方是否再续协议。乙方有权优先续租。如不续约,到期时乙方要将室内清理干净达到双方满意为止,否则押金不予退回。
6.房租从搬进之日算起,每满一个月的前一天缴房租。如乙方房租不能按时上缴,甲方每天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月租金的3%),半月内上缴不齐时视为违约,按第4条规定执行。
7.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到期日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代表: 乙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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