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
5.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9.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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