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代理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乌海市海勃湾金盘商厦楼顶三面翻广告位,规格30米*7米。
二、代理期限: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合同满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代理权。
三、广告发布费及缴纳方式:广告费按年计算,每年为150000元(壹拾五万元)。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4月1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广告费。此价格不包括制作费安装费税费,制作费安装费税费另行支付。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按时付款的义务和责任
乙方有按合同审批、发布本广告的义务。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府行为(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市政动迁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停止本广告发布,甲方须提前15日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所必须的文件及有效证明。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审批时使用的一切相关文件及手续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义务。
甲方应保证该广告媒体后续维修服务合同期内的安全性,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不可抗力
如遇法定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已发布广告时间、(按天)单价进行结算,且无须向对方承担其它相关责任。如政府发布公益广告乙方须出示市级政府机关的证明文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广告发布时间,协商不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广告发布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七、维修及后续服务
广告牌如框架、牌面、钢架、等出现问题,甲方应急时进行修复。
八、违约
甲乙双方均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下年度乙方在4月1日前支付代理费壹拾五万元,逾期交付,代理广告牌合同解除。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及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合同约定事项负有保密责任,单方不得泄露商业机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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