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济宁市房屋转让合同

2022-08-04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并遵照我国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店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乙方应收甲方万元转让费,不另计价。

  三、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四、 特约事项: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

  五、 本契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