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建的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拖欠,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1、对承接的工程,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2、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管理规范的劳务分包企业,并对劳务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严格监督管理;
3、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4、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5、在工程款结算或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争议纠纷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法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协调政府和当地农民的'关系承诺书
我公司承建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在施工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当地农民搞好关系,若我公司在施工中与双方关系处理不当,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法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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