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xx]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课外读书活动的荐书原则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三、课外读物教师荐书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的课外读物的推荐工作,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四、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五、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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