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自20xx年09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助理一职,至20xx年03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杭州公司
20xx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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