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装饰装修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忘广大工友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第一条;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条;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严禁打架斗殴、赌、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严禁抽烟、喝酒,抽烟一次罚款普通工友50元次,管理人员200元次,对喝酒后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倍。
第七条;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机械损坏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条;工地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第九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条;工地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物品。严禁在本工地、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2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一条;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
第十二条;各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用具、设备、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为了公司荣誉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工友切实执行、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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