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以下楼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平泉县华北物流A区701室的自有房屋租赁给乙方,面积为400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叁年,自xx年7月1日起至xx年6月30日止。
三、房屋年租金为:肆万陆仟元(¥46000.00元)整。以后年租金调整期按市场及周边商业房涨幅点计算,同等价位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能力继续承租,甲方不赔偿任何损失。交付租金后,无论任何原因不能经营租金不退,装修等任何损失甲方不与赔偿。
四、租金交付方式:一次性交清(以收据为准)。下年租金提前一个月交付。如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另行对外出租。
五、甲方保证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保证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纠纷。
六、乙方承租后需向甲方交纳房屋保证金壹万元整,乙方不再继续承租本楼房时,如主体、地面、台阶等无损坏(除正常磨损外),甲方一次性全额退还此保证金。
七、租赁期满后,乙方迁出本场。乙方如要求续租,需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到期后如果甲方继续出租此房,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因乙方原因不能继续承租时,甲方不承担乙方一切装修损失。
八、甲方提供的楼房必须能够保证乙方正常经营,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扰乙方自主经营。
九、甲方保证此房主体结构使用安全,该房屋主体结构维修由甲方负责(水、电、暖、门窗及内部装修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合法经营,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产品,如因违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承担水、电、暖等费用,并依法纳税及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房屋租赁税)。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不能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出租房屋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可以暂停支付损失期内租金,直到出租房屋被修复或达到乙方能够正常使用,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因乙方造成的楼房损毁由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有责任做好安全四防,如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
十三、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转让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后,本合同由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履行此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此房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遇城市改造、拆迁等特殊情况时,甲方享有一切补偿权。双方因此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无偿搬出,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
十四、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租此楼房,租金等一切事项仍执行本合同。
十五、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当年租金的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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