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的《关于做好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地区工会研究,20xx年7月至8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资助名额
序号
单 位
拟资助人数
1
高昌区总工会
40
2
鄯善县总工会
40
3
托克逊县总工会
40
4
地区教育工会
5
5
机关工委工会
5
6
地直、产业工会
5
总 数
135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单亲特困子女、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子女作为今年助学活动的重点,应届考上大中专院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具体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2、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就学子女;
3、遭受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二)资助标准
地区助学金标准如下:
1、考取本科二批次以上院校录取的助学金不高于3000元;
2、考取本科三批次、大专院校录取的助学金不高于20xx元;
3.在高中及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助学金不高于1500元;
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金不高于1000元(需学校出具就学证明);
各县(区)总工会可以参照地区工会的资助标准自行安排资金开展助学活动,不得高于地区助学金标准。
三、申请办法和发放方式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和《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二)、凡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须提供以下证件:
1、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后需提供户口薄(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考生录取通知书、低保证、准考证、失业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失业(无收入)证明;
3、患重大疾病或残疾人困难职工需出具病历和残疾人证复印件;
4、农民工需提供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5、受助学生需提供吐鲁番市本地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张。
(三)、各基层工会将申请材料核查无误后,填写《金秋助学汇总表》、《受资助学生银行卡信息表》,于8月10日前将《汇总表》和金秋助学申请材料一并报地区工会。
(四)地区工会经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后,在“吐鲁番地区工会网”和各基层工会公示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
(五)为了加强管理,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的要求,20xx年助学金将分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提供的银行卡内。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调查摸底,健全助学档案。各基层工会要尽快研究制订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额和助学方式,落实责任,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区)工会、产业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在发放助学资金前,要进行入户走访核查,地区工会将适时进行抽查。
(二)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
(三)做好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工会要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推广、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深入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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