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内部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威海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威海北海福地项目安装工程经甲方评审,现指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水电安装内部承包人,甲方为该工程的总包实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总包方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总包方公司承包的威海北海福地项目A区安装工程工程交予乙方进行承包经营,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包括自主采购,在甲方的管理下组织施工,与建设方办理工程签证和竣工结算。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北海福地项目总承包工作范围内的水、电、暖安装工程,建筑面积详见项目一览表;
2、工程地点:山东省威海市初村镇
3、项目来源:见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为附件。
4、乙方承包范围和内容:
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安装工程。建设方专业分包除外。
免费义务完成现场总承包生活区的临时设施水电工作(包工)。
免费义务完成建设单位现场生活区的临时办公区用房水电工作(清包工)。 免费义务完成施工现场的的临时水电安装工作(清包工)。
甲方承诺不将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安装内容另行分包给第三方。
5、工程造价: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交甲方管理费8.5%。
第二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
1、 组建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安全向建设方负责。
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隐蔽、检测等进行控制、监督和验收。
3、 按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同期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4、 甲方提供乙方完整的施工图3套。
5、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生产、办公、生活临时设施。
6、 甲方应督促协调土建、装修专业跟安装工作密切合作,确保安装工程顺利进行。土建配合内容包括:提供垂直运输等机械,现有脚手架配合等。
7、 乙方享有甲方在总承包合同中相应的权利,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工作时,甲方应提供足够的证明文件和相应的配合。
8、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与建设方的相关合同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章并附加在本合同后。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合同资料为完整和相互关联的,即:除此之外,针对该项目甲方和建设方没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协议、洽商和往来文件。乙方据此进行决策、经营。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造成乙方误解合同并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赔偿。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建设方发生有关本安装工的所有洽商、变更、协议必须经过乙方同意。合同所有条款按照1--10号楼的总承包合同条款标准执行(除合同金额及付款)。
9、 甲方的现场工作部门应及时履行合同职责,工作地点为施工现场办公室,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工作联系内容应以书面文件为准。对于甲方的口头指令,当乙方要求书面文件时,甲方应提供书面文件。
10、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工作联系函乙方书面签收后,方可视为送达。甲方单方面发出任何指令文件,如果没有得到乙方的确认,对乙方不发生效力。
二、乙方工作:
1、 自行安排施工人员、材料和施工机械的进场;
2、 编制施工方案。根据土建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相应的安装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等。
3、 乙方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和协调。
4、 乙方承担甲方在总承包合同中相应的义务。
5、 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必须配备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具体事项的管理。由于自身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工作。
7、 按甲方统一规划和标准堆放材料、机具。
8、 做好施工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他方引起的损坏或偷盗由甲方处理,责任方承担受损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处罚。
9、 乙方服从建设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10、乙方人员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条例,严禁发生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承诺不使用童工。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场清。
12、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负责,组织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13、在甲方的授权下乙方代表可直接与建设方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建设方、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条例。
1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5、乙方确保有足够的施工人员,以满足本工程总进度及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要求。
第二条 工期约定
合同工期: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1、乙方紧密配合土建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如因建设方或其他分包方原因引起工程缓建、暂停等,造成乙方窝工损失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共同与责任方交涉。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质量要求:按照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要求执行。
3、乙方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建设方、监理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建设方、监理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后报建设方、监理三方验收签字后,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条款按总承包工合同规定。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乙方根据建设方的指令和施工要求,进行采购。乙方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联系时,甲方应进行签字盖章。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价款结算由乙方严格执行甲方与建设方《施工承包合同》中各项有关条款。乙方需以甲方名义方可办理各项工作,甲方须予以配合。
2、根据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约定,乙方向建设方提供安装工程的进度报量并配合建设方的审核。
二、工程款支付
1、甲方根据总承包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每栋楼的正式施工图纸发出后,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确定每栋楼的合同价调整后七日内,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付款时间节点及具体金额)。
2、乙方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进度款申请资料,并配合建设方的审核。甲方收到进度款,在三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拖欠乙方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本安装工程的竣工结算经建设方确认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建设方根据合同约定付款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综合管理费和税金后的结算款全额支付给乙方。
5、保修期为合同中约定的安装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二年的其他保修义务与本合同无关。
6、甲方应将乙方应收的所有款项支付到乙方书面指定的账户。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将款项支付到其他账户或收款人,否则视为甲方未支付该款项。
7、由于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收取工程款时只提交相应的材料发票与职工工资表给甲方,差额部分不补发票。
8、乙方按照甲方财务制度,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需签订劳务聘用合同,并按照合同在甲方监督下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乙方对自己的经营负责,乙方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诉讼与甲方无关。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的,甲方应采取措施减少各方损失,并共同向建设方交涉。
第八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
(2) 本合同附件;
(3) 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及签字按印的补充协议;
第九条、职业健康、生产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安全保护和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条例规定,配合安全、防火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工伤事故频率为1‰以内,确保重大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工程项目按达标为100%、危害场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为90%、达到竣工安全考核为优良等级。
4、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用工,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乙方保证不使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
(2)、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安全从事第四等级以上体力强度的工作;
(3)、不拖欠民工工资。
6、个人安全防护的一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高挂低用。
(2)、乙方根据作业内容必须及时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护面具、口罩、电焊帽、护目镜等。
(3)、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
7、乙方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保障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完全的责任。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伤员送到附近医院抢救。甲方为抢救伤员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计划,经甲方认可并把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施工,其安全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及威海市施工项目管理的有关施工要求施工。
1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佩戴好安全用具,严禁违章作业。
第七条 事故处理
1、若发生重大伤亡或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甲方现场代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若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并承担费用,发生工伤事故具体善后工作有乙方负责处理。但如因病、打架斗殴等非工伤事故发生的费用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或责任方承担和解决。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4、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三方对本合同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一、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双方各持叁份。
二、 本合同自甲方加盖公章、乙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项目完工,并结清工程款、保修金后合同终止。
三、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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