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启东市广发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启东市展宏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启东市兴旺粮油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成本核算、财务处理、纳税申报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代理,负责为甲方成本核算、开具增值税发票、做账、纳税申报。乙方委派陆瑛美同志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70000元/年(为基数工资),服务费按季支付(每季支付15000元,余款年终一并支付,以乙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协商确定。
(3)服务期限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的.账面数相进行核对;
(3)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和其它有关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交接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费用;
(6)为乙方委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服务单位进行成本测算,并根据甲方提供的会计凭证开展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解释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方面的原则问题;
(6)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凭证或授意做出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并保留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四、会计资料交接:
(1)甲方派专人将会计凭证连同移交清单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2)每月10号为会计凭证的交接日。如迟交或不交会计凭证,由此造成不能进行正常账务、税务处理的,责任由甲方承担(此条款视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方可终止合同。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解释权。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到期,如双方没有异议,则视同自动续期,无需另签合同。
(2)如甲方纳税性质或经营规模发生变化,则收费标准相应调整。
(3)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4)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份。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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