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重要一年。在这一关键时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就显得耐人寻味。
党是由全体党员组成的,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主要体现在每一个党员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素质、能力和实际行动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仅是党保持长期执政的坚实基础,更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保证,因此党员的先进性关乎着党的生命之本。
实践告诉我们,党员的先进性是与时俱进的。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中,党员队伍和新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着哪些问题,什么地方需要完善,我们就要依据调研总结获取经验教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党员建设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的时期,经济建设和民族团结工作中需要如何推进,什么地方需要加强,我们就要依据新时期的各项特点发展党员队伍,以新鲜的血液充实党的执政生命。
当前,我国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党员的数量有了明显增加,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虽然从表面上看近年党员的结构有了提高,但在这种表像下,深层次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的“停滞不前”和工作能力、先锋效力、模范动力的“举步维艰”显得日益突出,慢慢浮出了“水面”。
所以,我们必须要清楚的看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新发展的党员多是“老员工”,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主动,观念束缚,不从党的事业出发,大搞形式主义,挫伤了上进同志的入党积极性,个别党员政治素质不高,思想滑坡,扭曲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存在着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党员发展不合理、个别党组织认识不到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亟待解决的各种问题。
如何破题?值得探讨!细看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再读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单从数量上看,细则从三十三条完善至四十四条,其中内容更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等方面做了更为详细的解读和完善。
仅仅如此便可一劳永逸吗?在笔者看来,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一定程度上定会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但这仅仅是处理好了“面”上的问题,从长远来看,我们更需要的是完善“质”的事情。
首先,要厘清目标,搞好源头建设。要打破传统用人观念,树立发展的观点,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培植一支数量多、质量高、结构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而根据既定目标,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分布及相关比例的宏观调控,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其次,要围绕核心工作,强化领导,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干好一项事业,需要建设一个好的班子,在党员队伍的建设中,就需要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选好支部书记,形成一个团结协调,讲政治讲党性的优秀核心。上级党委要做好党支部成员的教育和提高,可以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的形式强化业务知识教育,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逐步提高党支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提高发展工作效率。
最后,要转换思想,强化为民意识,加强党员队伍管理。通过宣传教育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解放思想,正确看待新兴事物和问题。针对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等现实问题,党支部在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时要注重方法,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发展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并且要积极树立典型,充分重视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着力引导党员亮出身份,做出表率,用无声的行动激励人、引导人、凝聚人,使党的先进性得到充分发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请每一名党员干部认清形势,一切以人民利益至上,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凝聚先进的力量,万众一心实现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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