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在 山根受让铁选厂一处,未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现为了便于经营,甲方欲将自己所占该铁选厂全部设备、财产的70%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就相关事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占该选厂7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自本协议双方签字时起甲方退出合伙,不再享有铁选厂任何权利,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占铁选厂70%的股权,蔡中所占30%股权不变,自此乙方、蔡中为该铁选厂的合伙人,二人按所占股权对铁选厂的全部财产、收益享有权利,按所占股权承担风险。
二、转让费数额及给付办法:乙方所授让70%股权共计转让费 元,乙方于本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给 元。
三、甲方所转让铁选厂的`全部设备、财产等以双方财产交接清单为准。
四、铁选厂如需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与甲方无关。
五、在甲方合伙经营期间选厂无债权债务,在本协议生效后,铁选厂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乙方二人按所占股权享有和履行。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否则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起成立并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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