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周婷玉
受委托人: 朱小妮 性别: 女
工作单位:广州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南丰路112号 电话: 020-39327750
现委托在我诉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一般代理。可以代为立案、陈述事实、举证、质证、辩论、签收除调解书之外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
xx年x月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