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书
主办方(甲方):
承办方(乙方):
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下称甲方)与承办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进行会议服务的内容如下:
1、会议名称:《“驾驭时代,快捷商机”客户推广会》
2、参加人数:预定200人
第二条会议服务时间、地点及服务要求:
1、会议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3时30分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6时30分止。
2、会议地点:____市汶水东路670号105室
3、服务要求:
(1)会议的各项服务要求以附件提供的具体内容为准(详见附件
1)。
(2)附加条款:无
第三条会议服务结算方式:
1、合同金额:人民币69492元(陆万玖仟肆佰玖拾贰元整)。
2、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后,将发票交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爆炸等);
2、本合同与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其它约定:无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会议主办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任何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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