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慰问对象
1.驻宁部队:宁夏地方军区、宁夏武警总队、宁夏消防总队;
2.驻石部队:石嘴山军分区、预备役工兵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
3.石嘴山市军休所、石嘴山监狱;
4.社会福利机构:市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殡葬所、各县区中心敬老院、市精神病防治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等;
5.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劳模、优秀人才、村委会(社区)卸任干部;
6.困难企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员、遗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
7.节日期间值勤在岗的公安干警、供电、供水、燃气、热力、环卫工人、记者、机要等一线人员。
二、慰问标准
1.个人慰问的标准为300元―1000元;
2.单位慰问标准为5000元―100000元。
三、慰问时间
“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xx年1月19日开始,至201x年2月19日结束。
四、慰问安排
1.市领导慰问活动安排
慰问驻宁部队(宁夏地方军区、宁夏武警总队、宁夏消防总队);驻石部队(石嘴山军分区、工兵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石嘴山军休所、石嘴山监狱;4个社会福利机构、4个困难企业和11名离退休老干部、3名优秀人才、6名特困群众、3名困难残疾户、3名困难职工、6名困难下岗失业人员、3名困难劳模、3名困难老党员以及节日期间值勤在岗的公安干警、环卫工人、记者、机要等一线人员。慰问活动由市委办公室、市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2.各部门慰问活动安排:
市委组织部负责慰问农村村委会、城市社区、企业老党员和各类人才;
市委老干部局负责慰问离退休干部和因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
市委宣传部负责慰问新闻单位、工作在一线的新闻工作者和道德模范;
市委统战部负责慰问统一战线各界人士;
市民政局负责慰问城乡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慰问乡镇敬老院、民办老年公寓等,对全市“慈善、爱心超市”配送物资;
市公安局负责慰问节日期间执勤的公安干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慰问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
市总工会负责慰问困难企业、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困难劳动模范等;
市残联负责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阳光家园”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各县区负责慰问环卫工人;
市侨联负责慰问归侨、困难侨眷;
市信访督办局负责慰问节日上访困难户;
市妇联负责慰问贫困母亲、留守妇女儿童、离任村妇代会主任等;
市工信局负责慰问工业企业离退休干部;
市文联负责慰问文艺界优秀人才。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区政府的要求,把“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统一领导、精心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送温暖”慰问活动顺利进行。
2.市领导慰问由市委办公室、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和县区具体负责安排慰问对象和慰问路线;各相关部门要准备好慰问金,在各慰问点等候。慰问车辆由市委办、政府办统一安排,集中乘车。
3.开展慰问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及市委的有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群众实际需求,要轻车简从,务实高效,杜绝形式主义和不实之风。
4.市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工作。
5.“送温暖”慰问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于201x年2月28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民政局,汇总后报市委、市区政府、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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