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及时掌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42号)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54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xx-20xx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国学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截止20xx年5月7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一)、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1186.13万元,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3628.14万元。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我局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一补”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单位、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报我局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单位、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校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及师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会议讨论、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月局监管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局机关各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教育财务工作有章可循。
(二)、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对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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