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过去的一年,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在镇综治委及中心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稳定就是发展、力促和谐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方针。为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努力创建一个平安、祥和、繁荣的“和谐新民”,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镇经济建设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创建“平安新民、和谐新民”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20xx年使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并发挥作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基层全面落实,我镇治安形势持续稳定,社会丑恶现象减少,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有安全感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统一领导的原则。镇各机关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把综治维稳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与每个单位、村(居)委会签定责任书,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实行每月排查一次,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二)坚持依法治镇的原则。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必须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针相结合。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办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落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措施,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承担起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认真抓好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犯罪和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四、打击犯罪
(一)坚持把依法从重从快方针贯穿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各个环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增强打击犯罪的效率。
(二)注意研究犯罪规律和动向,把握犯罪活动的动态变化。坚持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促进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三)进一步加强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力度。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提高治安联防队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提高队伍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和保证。
五、加强防范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把集中排查调处与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由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的法律和思想道德素质。针对不同的群体因人施教,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通过发放法律宣传单、法制报刊、课堂讲授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村庄进行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七、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流动人员管理新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管理、教育、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防范和控制工作。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严防危险物品。强化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减少违法犯罪空隙,维护正常治安秩序,突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文化市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党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别是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第一线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治安防范制度,普遍推行各种形式的综治维稳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把我镇综治信访维稳各项工作纳入轨道。
九、完善综治网络、加强综治工作站人员培训
(一)逐步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三级综治网络,形成自上而下、纵横联动的大综治工作格局。同时探索创建村民群防群治的网络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
(二)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提高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各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水平。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十、大力发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充分发挥中心成员单位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划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坚持服务群众、为民解困的宗旨,及早把问题。
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上省进京越级上访,无重大事件、无恶性治安案件。为构建“平安新民、和谐新民”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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