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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个人工作计划集合

2024-03-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x厅函〔20xx〕28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基〔20xx〕1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x办〔20xx〕号)《xx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精神,加快推进我校课后服务工作,帮助广大家长解决子女课后看护后顾之忧。特制定xx市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01、目标任务

  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盼愁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通过开展课后服务,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效能,确保20xx年秋季开学后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的目标。

  02、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选择。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益原则。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课后服务的组织领导,加强对课后服务资金的统一管理与使用。

  (三)坚持主动原则。成立以陈永兴校长为组长的xx市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对监护人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接送需要晚走的学生,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对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权益。

  xx市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03、服务模式

  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5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04、课程设置

  学校秉承“追求唯一争创第一”的办学理念,开设“本源课程”和“多彩课程”让学生享受成长幸福。让每一位孩子都能成就心中最好的自己,做自己心中的第一,让唯一的自己熠熠生辉;做一个精神富有的一小学生,达到“至真、至善、至美、至诚、至和”的理想境界。教师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提倡对个别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免费辅导帮助;不得组织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

  (1)本源课程。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老师在教室里指导学生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拓展。

  (2)多彩课程。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性活动,主要包括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如篮球、乒乓球、健美操、跳绳、舞蹈、合唱、电子琴、古筝、绘画、手工、书法、趣味编程、电子百拼、播音、英语口语、劳动等,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提升学生审美和鉴赏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05、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为学校正常教学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四点半服务。

  下午放学后,分两个课时进行,第一课时为本源课程:自主阅读+作业指导+课外锻炼(一二年级周一至周四至16:35、周五至17:25;三至六年级至17:25);第二课时为多彩课程: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一二年级周一至周四17:15、周五18:05;三至六年级至18:05。)

  (二)午托服务。

  1、上午放学后至11:50为本源课程,主要进行自主阅读、作业指导。

  2、上午放学后至14:30(家长自愿选择)。拟采取“配餐服务+指导作业+班级午休+课外阅读”形式进行。学校通过统一招投标采购有资质的集体餐饮配送企业等模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

  (具体时间将根据夏冬时令进行调整)

  06、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我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干部职工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免收服务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适当减免服务费。

  07、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以非营利性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具体费用将参照《xx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统一制定收费标准执行。

  08、工作专班

  (1)带班辅导人员

  原则上由学校统筹安排。

  (2)巡视管理人员

  每日安排学校行政人员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巡视管理,协调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09、工作流程

  (一)服务公示。结合学校“一校一案”具体实施方案;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收费等情况。

  (二)报名申请。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实行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汇总,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必须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

  (三)申请退出。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

  (四)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按国家班额标准,按每45名学生配1名教师(余数不足45名但超过30名的也配1名教师);每5班加配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如班级数不足5班,但超过3班的也配备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以此类推,超过8班的配备2名管理或辅导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工作。

  10、经费使用

  学校统筹安排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工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x人发〔20xx〕69号)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可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学校给予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每人每课时60元标准发放劳务报酬,统一由学校按规定发放,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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