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我们中小学生必须要遵守的个人行为规范,我们应该享受,学习自己该得的各项权利,了解安全自护的方法。
近年来,中小学生春游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今天我们就来了解有关集体出行安全的法律知识吧!让小朋友们在春游期间玩的既安全又尽兴。
大家还记得某一年的“长城事故”吗?北京小学的三名老师带领七十多位学生参观长城,让同学们认识长城悠久的历史与文化。可就在这愉快的`时刻,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名学生因坐在长城上合影留念,不小心坠下4米多的山崖,摔成中度残疾。
在此次事件我们应该敲响警钟。重视学生出行的安全教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
春游是集体活动,风险较大,学生应服从老师安排,时刻跟随大部队。我们应做有正义感的好公民,时刻提醒身边的人遵守出行道德规范法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有自身引起重视,才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春天到,花儿笑,春游安全很重要;出行在外不掉队,自己千万别乱跑。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生命安全是普法教育的重点之一,希望在未来,青少年法律素质提高,创造出真正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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