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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送温暖活动领导讲话稿

2020-05-2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同志们: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取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等权利。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仪式,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介绍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消费者权利,目的在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为我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给予极

  大的关注和支持,连续三年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纳入为人民群众办好10类实事工程,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面,就开展20xx年“3•15消费与民生主题年”宣传活动和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推进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用心把握消费与民生的深刻内涵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消费主题定为“消费与民生”,这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崇高理念,大家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首先,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今后一个时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其次,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分享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措施

  20xx年全县消费者权益工作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落实县委、县政府放心消费为民办实事工程,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与民生的密切关系,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观念深入人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县发改、质监、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好这次活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意义和

  三、广泛动员,形成消费维权强大合力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要共同行动起来,密切配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着力解决消费者最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共筑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全力争创,让消费者满意、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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