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异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范围
20xx学年度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四、评选类别、名额及条件
(一)优秀教师(原高一6名,原高二6名,原高三8名,共20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注重自身修养,治学严谨,工作踏实,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注学生发展,积极参与学生管理;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教师、学生、家长中反响很好。
2.积极探索教书育人规律,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特色;治学严谨,作风扎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当
前课改教育教学需要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教学业绩突出;积极参与教育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汇报(论文)或结题。20xx学年度上区级或以上示范课1次以上,或者指导年青教师上区级公开课2次以上。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20xx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4.工作出满勤并能克服生活和工作困难,教学过程中学生满意程度高。具有较高的
教学效率和优良的教学效果:在阶段性考试、会考、高考中成绩突出。
5.在学生的民意测评中满意率85%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原高一3名,原高二4名,原高三3名,共10名)
1.热爱班主任工作,20xx学年度担任班主任。
2.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效果好;有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熟悉教育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在转化学生、教育学生上有自己的方式方法。
3.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养成教育;重视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融合。
4.注重学生全方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班级活动,重视班干部的培养和团队建设。
5.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纪律严,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20xx学年度所带班集体曾获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6.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20xx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7.在学生的民意测评中满意率80%以上。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着。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或教辅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提高教育教学或教辅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或教辅岗位能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务本务实,勇于探索,乐于奉献,取得显着成绩。
4.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20xx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四)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名额不限)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科研能力,在教科研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能协助教研组、年级组带动本学科、本组室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立足于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主动地探索课堂教学改革规律,20xx学年度至少承担2节以上教研组内或校内公开课。
3.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能独立承担学校、区、市、省或国家级课题,或成为课题组的重要执行人,或在课题研究中能起骨干作用。
4.科研作风严谨,形成扎扎实实、实事求是的良好科研作风,科研结论要做到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有客观、严密,明晰的知识产权意识。
5.科研成果突出。
①在课题研究中具有一定的成果,研究试验的论文或报告等能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肯定或奖励或发表。
②在市、省级及以上期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文章一篇及以上,或在区级各种课题、论文评比中获区一等奖以上及市级各种课题论文评比获二等奖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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