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泾川县棉纺厂家属楼一单元4楼403室(建筑面积72.5平方米,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房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贰仟元整。小写2020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壹拾万元整 ,即小写¥1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1个月内,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交给乙方,并交付房屋钥匙,随之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将剩余款项交付给甲方。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负责出具有关房屋过户手续的证明文件。
八、甲方应房产过户前前将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缴清。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房价的5%作为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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