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有限公司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由甲方管理的之清洁综合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所管理之之清洁综合服务业务。
二、承包方式: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的方式。
三、甲方责任:
1.无偿提供清洁使用之水电,并提供办公室一间供乙方放放置清洁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间休息之用,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
2.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综合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的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以全力支持;或对乙方员工有意见或不满意之处,可要求乙方调换员工。
3.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须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4.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运作;
5.负责提供工作所需在物流中心内部进行双方工作联系必须的通讯设备和频率;
6.负责协助乙方在作业时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订之各项作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合同附件之相关规定),为提供专业清洁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清洁人员。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中心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2.按照报价文件中指定人数,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工作日记,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3.每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关于清洁计划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制定及日常清洁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4.每月若对甲方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予以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视情况可在当月清洁综合服务费中扣除适当(最高不超过承包费用的20%)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所处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征询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6.负责承担乙方员工之安全责任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以及必须为乙方在物流中心清洁服务第三责任负责。
7.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全部设备、工具、清洁材料及清洁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
8.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办理工作证,向甲方提交所有人员的身份证、特区居留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身着乙方作业工作、佩带工作证,着装整齐有序,并在工作时间内不行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
9.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物流中心清洁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洁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0.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清洁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11.乙方自行做好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和相关培训,未经允许不行擅自私拿客户的财物,如有发生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员工在工作中,由于其过错而造成自己自己或其他人员受伤害、死亡,动物受伤、死亡,或对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等造成损害,或乙方人员在发生治安事件和严重事件,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3.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主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须确保所有员工精神面貌良好,仪表端正,头发整齐,制服干净整洁,统一服装。
五、清洁综合服务范围
总体服务范围:公共部分区域,(包括楼盖、屋顶、梁、柱、3米以下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件、楼梯间、门厅及管道竖井、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道、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化粪池、沟渠、池、井、路灯、指示牌、不锈钢护栏、保安值班室、岗停、信报箱、垂直电梯、公共走道、消防楼梯、室外停车场、外围部份、绿化、消杀、物流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洗手间、楼梯、洗手间等公共场地)。(甲方管理范围内、红线范围内)。
1.大理石晶面处理包括:大理石地面的翻新及晶面处理保养。
2.除上述清洁内容外,乙方还应负责甲方随时提出的甲方物业范围内的所有清洁事项。
六、工作人数安排、工作要求和工作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安排不少于6名清洁人员进驻现场作业,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不足规定人数的,甲方有要按工资比例在乙方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比例费用。
2.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标准等事项参见双方所签订的合同附件中的相关规定。
3.如果乙方提供的清洁保养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经过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三日内仍未改善的,甲方可自行雇佣代工将该项工作搞好,有关代工工资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4.在每月1-5日的清洁考评中,如清洁质量不达标,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应在两日内完成,如整改后复检不合格,甲方可根据质量考评表的数据给予扣分。
5.各项清洁质量按100分计算,最低标准达到90分,否则,按每多扣1分扣50元计。
七、承清洁综合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月)。
八、付款方式
承包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之清洁综合服务费向乙方支付(乙方开户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其中含试用期半年。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随时提出终止合同而无需提前通知对方。合同期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延期一年,其后,依此类推。续签期间,没有试用期。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一般不行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甲乙双方单方面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否则须赔偿损失相等于一个月服务费之金额的经济损失;
3.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工作,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常用清洁用品,导致定期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处以有关罚款(日常保洁质量除外)。
4.有关罚款按本合同每四条第4款规定执行。
十、下列情况发生时合同提前终止:
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即时解除:
---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所规定之乙方责任,影响物流中心环境或导致甲方其它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警告及罚款仍无效果,甲方有权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不在此列。
---乙方未按甲方工作要求派遣足够的清洁人员或清洁人员严重脱岗,并经甲方警告后三天无改进;
---乙方破产或成为强迫清算或者解散的对象,或者停止营业;
2.甲方连续二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承包清洁综合服务费。
3.若乙方所承包之清洁服务在省、市、国家卫生检查中不能达标、或因清洁卫生问题影响甲方各项达标的,甲方可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
以上述情况下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十一、其他事项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合同期内,若因服务范围扩大而增加工作量,需增加人工费用时,双方协商议定。
2.乙方承包清洁服务的同时,有应客户要求负责为本中心业主提供有偿清洁服务,并负责服务的联系、接待、提供和实施。乙方同时还须保证承担此类服务不行影响中心正常清洁服务质量,并承担因乙方服务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对乙方为本中心客户提供之清洁服务,甲方不承担任何服务费用及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页,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均为合同之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生效。
6.本合同之的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7.与本合同在关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xx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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