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锡盟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第二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认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正鑫嘉园项目住宅楼。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购买商铺住宅房的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正蓝旗安顺小区,本项目由锡盟设计院设计,由锡盟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
乙方所购商品房为安顺小区 号商铺 单元 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米。如果与房产部门出具的面积不符,以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第二条 权属保证
甲方保证乙方所购买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因甲方过失对乙方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商品房房屋单价为(人民币)¥ 元/㎡,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房屋总价为¥ 元(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约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房款共计 元(大写 )
2、分期付款: 。
3、按揭贷款:买受人签订本合同时付清首付款 元(大写 )。
备注: 。
剩余 元(大写 )为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贷款时,买受人应当及时提供按揭贷款资料,若买受人不能提供完整的按揭资料或买受人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出卖方有权转让他人,首付款无息退还买受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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