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四川南充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南充嘉陵区天宇办公家私
甲乙双方就家具购销单事宜在平等协商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按本合同成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 第一条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采用人民币作为付款货币。
第三条 成交金额:55560元。
第四条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条 送货地址:乙方提供免费送货服务。
第六条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E2级等级环保产品),其技术标准按甲方认可的实样、图片等标准执行(若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验货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含环保)。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合同内产品的免费安装服务,甲方应确保安装现场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安全,电源齐备。如因安装现场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所造成交货延误或货物污染、损坏、遗失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因家具在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意外损伤等情况,在发现问题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应在谅解乙方的同时给予乙方适当的补救时间。
第九条 乙方将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必须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的质量标准按第六条执行,如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在数量、质量等方面有异议,应在货物安装完毕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送达乙方签收,若甲方在安装完毕的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如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维修、调换或退货。
第十条 付款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100%给乙方。甲方不得借故拖延付款时间, 若甲方到期未付货款,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违约金,甲方无异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合同安排生产、安装,甲方中途不得随意改变对产品材质、外观、式样、尺寸以及家具布局方案的要求,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时问延误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按期交货,提供合格的产品免费负责安装,并提供壹年质保服务。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如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以及保修期满后需维修服务,乙方只收取维修材料费,不收维修人工费。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均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同时适用定金法则。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以向南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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