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陆安市实验初中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有道德情操,自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扎实学识,自觉刻苦钻研、严谨笃学;有仁爱之心,自觉爱护、尊重、宽容学生,努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学生喜欢敬佩的好老师。我将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爱岗敬业。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甘为人梯。对于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为人师表。
遵守社会公德,知荣知耻,身体力行。衣着得体,语言规范,言行一致。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滥定教辅资料。
三、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勇于探索创新,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定期开展家访活动,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家长,不收受家长钱物。
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我将潜心钻研教育、教书育人,真心服务社会,自觉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若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自愿接受《湖北小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和相关部门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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